斯密一生的主要著作就是两部:一部是《道德情操论》(一七五九年初版);另 一部就是奠定了近代经济学学科基础的《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》(一七七 六年初版,下简称《国富论》)。斯密被视作是经济学的创始人,他同时又是一个 重要的伦理学家。一些经济学家引斯密为典范,认为经济学家也应关心道德问题, 也有些经济学家则认为斯密只是个例外。
斯密的著作读来亲切有味。斯密首先是一个很好的观察者,伯克在对《道德情 操论》发表的一篇评论中说,书中的例证丰富而且确切,表述平易而生动,表明作 者是一个具有非凡观察力的人,能使事物完美地呈现在我们面前。这一评论不仅适 合于《道德情操论》,也适用于《国富论》,只是前者主要观察人们内在的情感活 动,而后者则主要是观察人们的外在经济行为。斯密与康德一样终身未婚,一生也 大半在学院里和书斋中度过,但从其书中却可看出其知人甚深——知一般的人性和 人心甚深,这种知识构成了他展开理论阐述的一个制约性基础。
斯密早年在爱丁堡大学讲授过英国文学的课程,还爱好过诗,不过,他具有无 须等待社会上作出判断就领悟自己失败的辨别能力(其生平可参见约翰·雷《亚当· 斯密传》,商务印书馆一九八三年版)。他很快就发现他的天职是在学术,在一七 五○——一七五一年,他讲授过一个冬天的经济学,这份经济学讲义中已经有了自 由贸易的思想。不久他又获选担任格拉斯哥大学的逻辑学教授,随后转任道德哲学 教授。按照苏格兰大学当时的学科分类,逻辑学包括修辞学和文学,道德哲学则包 括四个部分:(一)神学、(二)伦理学、(三)法学、(四)政治学。由此我们可以想见 当时“道德哲学”学科的广博性,以及对教授所要求的知识的广博性。可惜这全部 “道德哲学”的讲义原稿都在斯密的坚持下,让他的朋友在他逝世前烧毁了。后来 出版的《有关法律、警察、岁人及军备的演讲》只是一个学生听他讲第三、四部分 的课堂笔记。当然,《道德情操论》实际上就是从他第二部分的讲义中发展出来的, 而在第四部分讲义中,也包含了后来《国富论》的基本胚胎。
这四部分的具体内容怎样,它们之间是如何联系的,它们是否构成一个体系? 据斯密最喜爱的一个学生米勒说,斯密在第一部分中考察了上帝存在的证据和特性, 以及作为宗教基础的人类大脑活动所必须遵行的各项原则。其时社会还没有那种“ 上帝死了”的震撼和挑战,神学的地位和内容主要还是沿袭,这方面看来并不是斯 密注意的重心所在。第二部分我们从《道德情操论》可以看出,这部分内容是一种 较严格、狭义的伦理学,而尤其是一种涉及个人的道德心理学或心态学,但它仍然 主要是围绕着行为的适当与合宜性,围绕着正义与德性展开的,而并非全面地论述 人的精神世界或心灵最高境界。第三部分即法学部分,据米勒说,斯密在这部分详 尽地论述了与正义有关的那部分道德学,亦可说是一种涉及政治制度的伦理学,而 其中也包含了法律社会学和法律史的内容,斯密遵循了孟德斯鸠的方法,在公法与 私法两方面,追溯了从野蛮时期一直到文明时代的法学演进,以及如何相应地引起 法律和政府的改善的演变。而在第四部分即政治学部分,斯密考察了那些不是建立 在正义的原则上,而是以权宜原则为基础的行政法令。并考察了那些以促进国家的 富强和繁荣为目的的行政法令,探讨了与商业、财政、宗教和军事建制有关的各种 政治制度。
我们也许可以这样说:
[1] [2] [3] [4] [5]
斯密也确曾想过要系统地阐述法律和政治的一般原理,以及它们在历史上的变 革,其中不仅涉及正义,也涉及其他任何成为法律对象的东西。他说他的《国富论》 已部分地履行了这一诺言,至少在警察、国家、岁收和军备问题上是这样。他在一 些著作和书信中,也曾把他的《国富论》和《道德情操论》合称之为“我的体系”。
在某种意义上,这种古典的、包含四个方面的“道德哲学”体系是令人神往的 一种体系,它既有向上和纵深的维度,又有向法律政治、经济等社会制度的横的延 伸。经济学在当时还没有独立的学科地位,它是包含在第四部分“政治学”的范畴 之内的,而“政治学”又放在“道德哲学”的名下。所以,今天我们在《关于法律、 警察、岁入及军备的演讲》中读到后来发展为《国富论》的一些思想是放在“论警 察”的一篇中是会感到有些奇怪的,但当时的学科分类情况就是如此。斯密自己比 起重视《国富论》来似乎也更重视自己的《道德情操论》。《道德情操论》不仅是 他出版的第一本主要著作,也是他在逝世前的最后几年里竭尽全力进行修订的一本 书,他在身患重病、知道自己已经时日无多的情况下,对这本书进行了最重要的一 次修订,这说明了伦理学在斯密心目中的地位。对于道德真理的探讨在斯密那里是 贯穿始终的,正如《亚当·斯密的生平与著作》的作者斯图尔特所说:“这些崇高 的真理在他年轻时离开学院之际,第一次激起了他的天才的热情,他最后的精神努 力也是寄托在这方面的。”(见《道德情操论》“译者序言”,商务印书馆一九九 七年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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